碳排放控制要求改革,绿电环境价值凸显

来源:观研报告网

发布时间:2026-07-08

长期以来,中国实施的是“能耗双控”制度,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强度。但受能源结构的低碳化调整、化石能源的非能源用途不断扩展等因素影响,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下降幅度差异性初步显现。

——观研报告网

ChinaBaoGao.com


各时期能耗和碳排放控制要求

时期

能耗要求

碳排放强度要求

“十一五”

单位GDP能耗降低20%

/

“十二五”

单位GDP能耗降低1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

“十三五”

单位GDP能耗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

“十四五”

单位GDP能耗降低13.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20%左右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

“十五五”

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能耗双控未对化石能源与非化石可再生能源做区分,导致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匹配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作用有限。另一方面,能耗双控并不直接作用于碳排放控制,无法对碳排放的统计和控制发挥直接作用,不区分非化石能源使用的考核方式,也无法准确反映地区的低碳发展成效。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 17%”作为“十五五”期间的目标,其中2026 年目标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3.8%左右”。后续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降碳约束将从需求端释放绿电环境价值。


2025-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能源相关表述变化

对比维度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

年度目标

强调“单位GDP能耗降低约3%”等能耗强度目标,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与结构优化配套举措。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约3.8%”;“十五五”阶段提出“碳排放累计降低17%”。

政策工具

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与标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

新设“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并提出“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

未来产业

未来产业强调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提及"未来能源"。

新增将“未来能源”列为未来产业重点,并置于优先位置;方向涵盖氢能、先进储能、可控核聚变等。

绿色燃料

未提及

首次提出“绿色燃料”(含绿氢、绿氨、绿醇与可持续航空燃料等)为新增长点。

零碳园区

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实施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深入推进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

绿电应用

未提及

明确扩大绿电应用,并提出健全碳统计与碳足迹管理、碳市场扩容,为绿电消费与国际互认创造制度条件。

循环经济

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与标准,推进循环经济与资源节约(延续导向),强调“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再生材料”

未提及“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再生材料”

高耗能项目

有力有效管控

管控+淘汰

煤电低碳改造

开展试点示范

“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型和灵活调节型转型。

价格改革

未提及

“稳步推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023 年电力碳排放因子》、《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 年版)》等文件的颁布,从上至下构建起标准化、可核查的排放核算基准与区域碳排放数据库。在碳排放强度控制为政府核心考核目标的“十五五”期间,水泥、火电、合成氨、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将受到政策有力约束。水泥、火电、合成氨、钢铁、电解铝等行业的单位 GDP 碳排放强度较高,绿电、高端制造业的单位 GDP碳排放强度可忽略不计。


主要行业/产品碳排放强度

行业/产品

碳排放因子(CO/吨产成品)

价格

(/)

单位产量GDP

(/)

单位产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

(CO/万元)

金属行业

钢铁

1.8-2.26

3318

468

43

铁合金

1.3-4

5402

1307

20

金属硅

5

9628

1358

37

电解铝

14

23290

3284

43

建材行业

水泥

0.524

313

79

67

玻璃

0.1859

1101

276

7

化工行业

合成氨

1.6-3.2

2110

496

48

纯碱

0.137

1258

296

5

电石

0.83-1.1

2800

658

15

乙烯原料、产品

2.93-3.34

5769

1356

23



碳排放因子(CO/kWh)

价格

(/kWh)

单位产量GDP

(/)

单位产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

(CO/万元)

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平均

0.00053

0.6

0.2

34

化石能源电力

0.00083

0.6

0.2

53

风/光/水等绿电

0

0.6

0.2

0

制造业

锂电池

0.00575

890

166

0.3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021年3月,欧洲议会通过了设立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的原则性决议,计划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为期三年的试行阶段(2023-2025),于2026年正式起征。CBAM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鼓励非欧盟国家减少排放,并降低“碳泄露”的风险,落实欧盟和全球气候目标。


2026 年 1月 1 日,CBAM 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开始对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征收费用。覆盖高耗能行业,增加出口成本。CBAM 初期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氢气和电力六大行业。根据绿色创新发展中心的研究,欧盟实施 CBAM 将影响中国钢铁和铝行业每年分别增加支付的碳边境调节税达到 26 亿-28 亿元、20 亿-23亿元,其中钢铁每吨增加成本约在 652-690 元,铝每吨增加成本约在 4295-4909元。


CBAM发展历程

时间

事件

2019年12月

《欧洲绿色新政》提出CBAM计划

2020年3月

欧盟委员会提交CBAM影响评估报告

2020年9月

欧盟委员会将CBAM纳2021年立法提案

2021年3月

欧洲议会投票通过设立CBM议

2021年7月

欧盟委员会公布CBAM提案细则

2022年6月

欧洲议会表决通过CBAM法案修正案

2023年4月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先后通过CBAM法案

2023年10月

CBAM进入三年过渡期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绿电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6-2033年)》显示,尽管欧盟对电力排放因子的认定标准宽严不一,但均明确认可现场发电模式(即绿电直连)。这意味着,通过物理直连方式使用的绿电,其排放因子可计为零或接近零,从而能最有效地大幅拉低产品整体碳足迹。以光伏发电为例,光伏发电排放因子为0,发电碳足迹低于4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因此绿电直连成为降低间接排放最直接的途径,能够降低整体出口产品的碳足迹。


碳价锚定绿电溢价

定价主导逻辑

碳价区间

时间范围

理由

锚定绿电溢价

100元/吨

短中期

绿证扩容,碳市场扩容(水泥、电解铝纳入)

锚定CCUS成本

140~410元/吨

长期

碳配额极度稀缺,倒逼企业加速CCUS技术降本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绿电直连指风光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打破了需经过电网输送给负荷的传统模式。


随着全球“双碳”趋势的推进,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多样化的绿电消费需求,尤其是高端制造、跨国企业等。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不认可绿证,仅认可发电源和生产设施间直连技术,或电力生产商和消费者间签订的物理电力购买协议(PPA)。绿电直连采用专用输电线路实现电源与用户点对点直供,通过合理配置计量表计记录直供电量,助力企业满足ESG评级、碳足迹管理等绿电物理溯源需求。


绿电直连核心利润空间在于:1)自发自用部分电量节省了线损和系统运行费(暂免),考虑 CBAM 的碳关税也可以显著实现出口产品的成本节约,2)对于并网型项目,若用电负荷率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可以节约输配电费;3)是否可以用自备的风光电站实现成本节约,取决于购买网电的现货价格,而高比例自发自用的成本是否低于电网供电价格也取决于“源”、“储”和“荷”的匹配性(例如风光水等资源可开发性、用户的负荷曲线和可调程度,类似铁合金、绿色燃料这类优质客户就有较高响应能力)。


绿电直连项目经济性对比

影响因素

电网直供

就近消纳(绿电直连)

项目经济空间

购电成本

市场交易价格×用电量

市场交易价格×下网电量

提升

售电收益

绿电交易价格×上网电量

提升

输配电费

电量电费×用电量+容量电价×并网容量(负荷容量)

单一制容量电价×接网容量(申报容量)

提升

线损费用

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用电量×市场交易价格

直连专线线损率×发电量×度电发电成本

提升

系统运行费

系统运行费×用电量

系统运行费×下网电量

提升

基金及附加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用电量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用电量

/

电网配建成本

专变建设成本及运维费用

专变建设成本及运维费用+直连专线建设成本及运维费用

下降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我国提出到2035年我国风电和光伏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按照当前装机计算,未来10年我国风光装机年均增量约为2亿千瓦,风光装机仍为我国未来十年电力行业发展中的核心增量,将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继续发挥其绿色低碳、低成本等价值。


2025-2035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及预测(万千瓦)


2025A

2026E

2030E

2035E

总装机

389,134

420,418

550,163

663,882

火电

153,904

160,107

176,812

194,431

水电

44,802

45,595

49,595

54,095

风电

64,001

74,068

124,068

154,068

光伏

120,173

133,666

187,666

242,666

核电

6,248

6,983

12,023

18,623

理论储能

25,330

39,567

91,669

131,181

储能/风光

14%

18%

28%

32%

储能/总装机

6.60%

9.40%

16.70%

19.80%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 年底风光装机达 18.42 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按照NDC 目标,2035 年风光装机不低于 36 亿千瓦,预计2035 年电力形式的终端能源消费量不低于 16.71 亿吨标煤,对应总电量不低于 13.73 万亿 kWh,绿电需求量不低于 6.59 万亿 kWh。


我国绿电需求量预测


单位

2025

2026E

2030E

2035E

NDC硬约束电力能耗

百万吨标煤

1262

1287

1454

1671

总电量

万亿kWh

10.37

10.57

11.95

13.73

绿电需求量

万亿kWh

2.30

2.70

4.34

6.59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z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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